2010年2月10日星期三

一 百 天


一百天

两千四百个小时
一万四千四百秒
一百天前
我在做着什么
感受着什么
想起来
为什么还是那么清晰

讨厌
那天
星期一
我被判了死刑
早已知道的结果
终究还是没有改变
历史还是跟着原始的脚步前进着

我不是《Heores》的男主角Hiro
可以改变时间的次序
阻止悲剧的发生

两年前的我
开始了一段恋情
也在一百天里
结束了
现在

一百天后的我
还是跨不了心里的那一道墙
继续把自己困在角落

哈哈
傻子
伤心 开心
都不是自己的了

原来
一百天
可以改变很多
人 事 物

唯一不变的
只有我
天真的我
不想再回忆
不想 不想 不想
~~~~~~~~~~
P.S.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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